2023-03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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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
博士後工作站管理制度
第 一章 總則
第 一條:爲了加強博士後工作站的管理與建設,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有關規定,結合公司具體實際,制定博士後工作站管理制度。
第二章 博士後工作站管理機構及職責
第二條:公司成立博士後工作站領導小組,負責工作站的組織協調、建設與管理工作,下設辦公室負責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組長:李永生(高 級工程師、研究院院長)
副組長:焦振凱(人力資源部長)
成員:黃建豐(工程師、研究院副院長)
張錦波(工程師、支護所所長)
郭偉傑(工程師、運輸設備所所長)
付 亮(工程師、運輸設備所副所長)
博士後工作站辦公室主任:焦振凱(兼)
成員:劉遠、劉曉東、王林麗、劉朝兵
第三條:工作站領導小組具體職責:
1、負責制訂博士後工作站建設和發展計劃,制修訂博士後工作站管理規章制度,制訂博士後招收計劃;
2、負責博士後工作站項目研究、項目制定及與省博士後研發團隊的項目溝通與對接。
3、負責博士後工作站研發成果的驗收、評審、申報等工作。
4、負責對進入工作站的博士等高層次研發人員的項目考核、年度考核等工作。
5、負責對研發項目經費的申報、使用、監督和管理工作。
6、負責博士後在工作站工作期間的思想品德教育、科研指導、檢查考核和服務保障等工作。
7、有權對博士後在工作站工作期間提出獎勵、晉升、解聘等。
第三章 博士後研究人員選拔與招收
第四條:博士後研究人員是指獲得博士學位,進入博士後工作站從事研究工作的人員。
第五條:博士後研發人員實行公開招聘,平等競争,擇優錄用,保證質量的選拔原則,選拔進入工作站進行工作的博士生。
第六條:凡在國内外已取得博士學位,品學兼優,身體健康,年齡在40歲以下者,均可申請到工作站開展研發工作。
第七條:公司博士後工作站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審核申請者學術水平、科研能力,結合科研項目水平和數量,以确定本年度拟招收的博士後候選人并經公司領導批準,辦理進入工作站手續。
第四章 博士工作站研發人員在站工作期間的福利待遇
第八條:博士後被公司工作站聘用的正式人員,享受公司高 級技術職務人員的同等待遇。公司爲博士後研發人員提供住房一套(電視、空調、家具、水電氣配備齊全)、手提電腦及相關的研發設備。
第九條:進公司工作站的博士生對象或愛人屬本科以上學曆、專 業對口的的願到公司研究院工作的,公司予以錄用,享受公司大學生待遇。
第十條:博士後研發人員願意到林州本部工作的,公司提供市區住房一套,十年後産權歸個人所有。
第五章 研發基地對進入基地研發人員的考核、獎懲
第十一條:進入工作站的博士生與公司簽訂協議的正式人員,不得兼職其他單位的研發工作。
第十二條:博士生在工作站工作期間取得成果的,按照《博士後工作站研發人員獎勵制度》給予獎勵。
第十三條:進入工作站的博士生在工作期間,取得職務發明專 利、科研成果等知識産權歸公司所有。如發現将發明專 利、科研成果轉讓第三方的,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,并給予辭退。
第十四條:進入工作站的博士生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産權,一旦發現有洩漏公司商業秘密和知識産權行爲的,甲方可以給予 經濟處罰,并給予辭退。
第六章 經費保證
第十五條:公司按照銷售收入3%提取研發經費,用于新産品的研發和工作站經費開支,保證工作站經費足額開支。
第七章 附則
第十五條:此管理制度解釋權歸公司公司博士後工作站領導小組